作為紹興第二大天然湖“賀家池”屢遭摧殘,從為區域利益割壩分治到水泥磚抗癌食物窯廠遍地開花再到賣土填垃圾的無恥倒手,這個天然大湖在附近民眾的痛心中日漸消失。當地政府部門的回覆是“歷史的債總是要還的”,並有一系列“將要”實施的舉措。(7月27日《中國青年報》)
  “歷史的債總是要還的。”這句包含歷史客觀規律的話包含了一定的信心和決心,本身無可厚非。但往深處一想,不禁想問:“歷史的債”是要還,問題是應該由誰usb來還?何時還清?
  “誰污染誰治理”在國際生態保護和修複上是一個通用的準則。面積曾達4000餘畝的賀家池被磚窯廠和垃圾廠一點點蠶食,成為附近村民口中“一些人的搖錢樹”。然而,在政府部門的治理方案中,卻絲毫未提對污染環境的企業的治理東森房屋和他們應該付起的責任,甚至對於賀家池成為垃圾場的原因解釋頗帶“辯解”色彩,“取土後的深坑可以中轉,有成熟的制磚技藝”。這裡面有個邏輯問題,本來發展磚窯造成的大坑就給賀家池帶來滅頂之災,僅僅因為本身存在大坑,就可以毫無顧忌填埋上垃圾嗎?因為曾經這裡有磚窯廠,制磚工藝發達,就可以不經過處理排放泥漿了?怎麼看,都至少帶有一種“飲鴆止渴”的意味。
  這不禁讓我想起前段時間前段時間曝出的廣受關註的“紅豆局長”。面對被企業嚴重污染呈現紅色的河水,河北滄縣的原環保局長鄧連軍竟稱,企業排放達標,“紅色的水不等於不達標的水,放上一把紅豆裡面也可能出紅固態硬碟色。”這種在治理環境污染時出現的不僅未嚴懲企業非法排污行為,相反卻為污染企業“辯解”“撇清”,“錯位”現象,不禁讓人憂心。“歷史的債總是要還的”,俗話說,“冤有頭,債有主”,對於磚窯廠和挖土填埋垃圾的行為絕對不應該僅僅停留在關停和拉網防止的層面上,而應建立嚴格的問責機制,追究相關企業和人員的責任,讓他們為自己的錯誤行為“埋單”。
  “歷史的債總是要還的,但這也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希望住商不動產民眾耐心等待,多給政府一點時間。”在有關環境污染治理的報道中,我們總能聽到這種渴望理解的聲音,仿佛民眾的“憂心”是不近人情的急躁。問題是大自然來討片面追求GDP的“歷史的債”時,真正的債主卻未必受影響,真正受煎熬的是普通民眾,他們在為“歷史的債”支付健康成本、犧牲良好的生存環境。在賀家池治理方案中,像很多地方一樣,我們看到了好幾個“將”字,不禁讓人想問,這個“將”到底是什麼時候?治理到底何時從“規劃”走向“現實”?不回答清楚這個問題,讓民眾“耐心等待”恐怕很難得到理解和呼應。
  文/陶克強  (原標題:且看怎麼還“歷史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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